一、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常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双向选择,用人单位主动与一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常有的事。但是由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较复杂,加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
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常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双向选择,用人单位主动与一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常有的事。但是由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较复杂,加上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适用情形不准确,很容易引发劳动争议,激化劳资矛盾。因此,正确认识怎样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激化矛盾,对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里所说的“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1、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内容上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过错性解除合同;第二类是非过错性解除合同;第三类是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的不同情形来适用不同的类型进行合法解除,做到适用法律正确,事实证据充分,而不激化矛盾。
这种过错是指由于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获得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以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五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准确,好多企业负责人在对一些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职工、长期请假人员或者是旷工人员作出处理时,往往都会简单的采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一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有的企业觉得我不制订劳动纪律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吗?这个法律上虽然没有规定,但是劳动法在赋予你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果你不去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你也会丧失某种权利。有这样的一个企业,成立时间不太长,所以企业领导只顾经济效益,劳动管理方面一片空白,有一名职工由于不服领导安排的工作,就顶撞了领导几句,后企业以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庭上,仲裁员就问企业代理人,“你们公司以什么理由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公司的代理人就说了“他不服从领导,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劳动法就可解除合同”。仲裁员就说“请出示一下你们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这个时候企业的代理人傻眼了,企业根本就没有制订过相关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企业败诉了。
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