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 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
3、 违反规定或违反权利人 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共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1、严格贯彻“需要才知道”和分割原则,只有当不授权、不透露商业秘密就无法工作时,才向相关人员授权、透露。
2、要注意把某一完整的事项,如科研规划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工艺流程等分割成若干部分和环节,不同的部分和不同的环节允许不同的人知道。
3、建立信息密级制度所有商业秘密文件的复制都必须在企业内进行,并必须登记,由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必须复制的,应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有两名以上的主管领导签字。
4、商业秘密技术图纸不得超范围借用,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废页、打字蜡纸、打印机色带不得随意丢弃。
5、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和劳动合同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