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家庭成员要相处在一起,肯定会产生很多矛盾,家庭矛盾是普遍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发生矛盾也是很平常的事,主要是家庭怎样避免和化解这个矛盾,因为即使是看似简单的家庭矛盾也有可能引发出严重的后果,具体内容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被告人赵某某自幼因病致肢体活动受限,2014年3月,其丈夫刘某某因病瘫痪,女儿刘某回家护理。同年4月2日,赵某某、刘某母女间因琐事发生争执,赵某某遂迁怒于刘某某。4月3日16时许,赵某某趁刘某外出之机,持塑料尿壶击打瘫痪在床的刘某某面部数下,邻居姚某某发现后进屋阻止未果,便外出寻求他人帮助制止赵某某。随后,被告人赵某某相继持木凳、铁錾子猛击刘某某面部。刘某某的亲友在姚某某的呼叫下赶到刘某某家中,发现刘某某伤势严重便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务人员到现场后确认刘某某已死亡,随即报警。民警赴现场将赵某某抓获。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赵仁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3日起至2028年4月2日止。)二、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凶器。
律师说法:故意杀人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故意杀人刑事犯罪中极其恶劣的一种,我国法律非常重视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法律虽然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死刑的刑罚处罚方式,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本案被告人赵某某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和排解不良情绪,故意非法剥夺其配偶的生命,致其配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赵某某的刑事责任。但被告人赵某某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本案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母女发生争执后母怒杀其夫,故意杀人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的案例介绍,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吕方征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