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怎样才能生效,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此文章帮助了1197人 作者:武汉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故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下列要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与职工协商通过通过;
(2)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3)向劳动者公示的,为劳动者所了解。
武汉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为这些规章制度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能否切实实现规章制度的要求。以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告知的,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为了避免“不知者不罪”,企业应当重视公示告知这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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