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深圳人力资源律师  >  劳动争议  >  确认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1887人  作者:深圳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深圳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如今劳动争议多种多样,在法律上,依其内容不同,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除此以外,还有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工资福利而产生的争议。要避免这些,企业在管理中就要多注意。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深圳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人力资源专家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企业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确认劳动关系相关咨询

深圳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深圳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介绍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认定、解除劳务关系协议、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内容、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等内容介绍。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