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在进入诉讼之前,劳动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
1.协商。当出现歧视行为并侵犯到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时候,劳动者就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当然,法律并没有要求劳动者必须在仲裁和诉讼之前进行协商。协商是自愿的,不是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也不具强制力和约束力。劳动者完全可以自由选择。
2.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可以向妇女联合会反映。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可以向残联反映。企业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则可以向企业工会反映等等。
3.仲裁。如果调解还是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此,要提醒劳动者注意:申请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如果仲裁还不可以解决相关问题,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
二、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期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2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