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入职管理  >  试用期  >  录用信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吗

录用信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吗

此文章帮助了776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录用信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录用信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1)“录用信”是用人单位愿意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2)“录用信”是用人单位单方的要约,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协议。

(3)录用信包含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录用信”的内容签订劳动合同,但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变更。一方不同意按“录用信”上载明的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录用信”失效,或将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继续有效。在存在“录用信”和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情形时,必须使“录用信”失效。

另外,录用信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冲突,以劳动合同为准。录用信签订在前,劳动还有签订在后。如果劳动合同与录用信在某些内容上有不同之处,那么可以认为劳动合同变更了之前签订的录用信内容。故而,以劳动合同内容为准。

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吗

无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最好依据岗位要求提出具体的录用条件,对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等做出明确要求,或者对聘用者进行考核。如今一些企业没有说明这一点,就造成辞退不合法的后果,以致于被依法判决向劳动者给付赔偿金。此外,企业对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必须是在试用期内。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试用期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员工试用期合同、员工试用期辞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试用期规定、试用期和实习期区别、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等内容介绍。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