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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期间能随意解除合同吗?

此文章帮助了599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和品行进行考察,考察其是否能够适应本职工作,能否成为本单位所期望的员工。

二、试用期期间能随意解除合同吗?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发现劳动者不称职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就是说,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并履行说明理由的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最好依据岗位要求提出具体的录用条件,对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等做出明确要求,或者对聘用者进行考核。如今一些企业没有说明这一点,就造成辞退不合法的后果,以致于被依法判决向劳动者给付赔偿金。此外,企业对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必须是在试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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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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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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