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郑州人力资源律师  >  商业秘密  >  竞业限制协议与补偿金  >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的补偿金如何确定?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的补偿金如何确定?

此文章帮助了378人  作者:郑州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竞业禁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她同时指出,竞业禁止协议主要是针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才。对普通员工来说,如果雇主也要求其签署这样的协议,就有滥用之嫌。

目前,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法院可以利用国家审判权,审查竞业禁止合同的合理性、有效性,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

由于普通员工很难跨行业找工作,竞业禁止协议将影响到他们的就业,进而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因此,以普通员工为限制对象的竞业禁止协议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竞业禁止的补偿金如何确定

必须给付补偿金,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目前,有一部分企业虽然在竞业禁止协议中写明了提供补偿金,但所提供的补偿金数额却非常少,有的甚至只是在每个月的工资中规定其中的一小部分作为竞业禁止的补偿金,这种协议表面看来是对等的,但实际上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同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一样,对于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数额,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明确和权威的规定,如深圳和珠海就规定,补偿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2/3和1/2,如果补偿金支付的数额较少,法院通常也会判决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代理劳动争议的凌云律师对《财经时报》说,员工若遇到企业要求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如果协议中没有写明提供补偿金或补偿金数额很少,那么员工签了也就签了,无需在意,将来离职时也无需遵守相关的竞业禁止规定,因为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可视为无效,自知理亏的企业不可能也无法追诉员工在一份无效协议中的违约责任。

专家指出,对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挽留重要人才来说,竞业禁止只是方法之一,而且是一种会给企业造成负担,给员工造成压力的消极方法,因此,企业应该少用、慎用,而应多采取积极、人性的策略和手段,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郑州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虽然法律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是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如果没有期限的约定,劳动者就可以以此对抗公司关于竞业限制的诉求,而公司只能吃闷亏。在对待竞业限制上千万不可马虎。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郑州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李海林律师
李海林律师多年专业从事企业人力资源事务处理,专业代理各类劳动争议诉讼。
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6号江山大厦A座11层

竞业限制协议相关咨询

郑州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郑州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竞业限制、公司竞业限制协议、竞业补偿标准、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补偿金、竞业限制解除、竞业限制管理等法律知识介绍。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