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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有效吗,试用期有多久?

此文章帮助了517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只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有效吗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的情形不用担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试用期满后,就视为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应该是有利的。

二、试用期有多久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应当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最好依据岗位要求提出具体的录用条件,对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等做出明确要求,或者对聘用者进行考核。如今一些企业没有说明这一点,就造成辞退不合法的后果,以致于被依法判决向劳动者给付赔偿金。此外,企业对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必须是在试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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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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