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有工资吗
试用期长短要与劳动合同期限相适应,如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在试用期也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必须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工超过1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月支付了两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即使不签合同、不买保险,在试用期遇工伤,劳动者也享有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