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亳州市涡阳县城到高公镇前李村一共30多公里,这30多公里的回家路,18岁的小黎(化名)至今还没有走完。3月11日下午她踏上回家路,遭遇歹徒、被殴打遗弃。当地警方发现后,将她当成流浪女送走,地方民政部门的司机司机将女孩拉出了涡阳县,把她拉到了离出发地点不到10公里的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境内,然后竟将她扔在了田里。”由于出警民警和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认为是流浪女尸,所以就让司机将其拉走。直到太和警方发现她,她才得到抢救。然而两个昼夜的折磨,让她至今处于生死边缘。
网上对此大加评论,有指责公安的不作为,有指向民政的乱作为,有怜悯小黎的苦命运。
我认为: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安全就是其根本指责。
安全,这个词汇,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想法;但最少听起来应会让人感到安稳,安心。
但,涡阳县的安全,我诧异了。
公安的制度是好的,整体大局也是好的,具体说,我未到过涡阳县,实际上该地的社会秩序也可能还算不坏,可是,用“把活人看成女尸的逻辑”人群维护县域的安全,那会是什么样呢。我猜想,像我一样没有去过该地的人,大都有不会想接近的想法吧。
可能只是相关人员的一点点疏忽,没有看清眼前的“女尸”竟是活生生的人。但在周围人群纷纷攘攘建议下还是固执己见,还不带上眼睛好好辨别或让有能力看清“生死”的机构辨认,径直拉走,自行处理,送火葬场,半道抛弃。
他们骨子里的潜意识是:对生命不能尊重,对生死置之不理,对群众漠不关心,对国家不负责任。
这,不仅导致该地域治安意识的混乱;更导致外来人对该地“安全”的不信任,坐失“吸引投资”的大好机会。
一个“女尸”的疏漏,受损的是地方经济。
但,疏漏多了,必将是国家的负累。
(侯建军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