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4年前,只有28岁的张海超,以在身体上动刀子的代价替自己维权,成为人们眼中“开胸验肺”的英雄。可是,今年春节,张海超喘不上来气儿,脸憋得发紫。新年过了不到5天,他就躺在了病床上,至今也没有出院。
张海超以其无可奈何的“开胸验肺”, 狠狠地给国家执行法律的工作部门打了一个无形的巴掌!就以张海超的亲身体体验总结的说法:“法律的尊严,不在于它修改得多完美,它的条款多流畅,而在于它在现实当中是不是能执行。”并不是说,在张海超“开胸验肺”之前,国家的法治就没有针对其遇到的情况,而是早就存在了,即便不是那么完善,但只要站在“公正”的角度来执行法律,应该是可以解决他的尘肺鉴定的。可问题就是他被“不公待遇”了!所谓的权威部门并没有依法办事,至少没有在“公正”的角度上办事。这才是造成其“开胸验肺”根本原因。也就是并不是法律不完善,主要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造成的!
“开胸验肺”事件确实是给国家的法治建设打了一剂强心针,张海超的问题并不是个例,而早已是弱势群体在现实中的经常遇到的瓶颈。只不过没有合适的时机,由合适的人先提出来,而张海超的出现确实是一个导火索,是一个台阶,至少在职业病防治上为国家法制建设减少了几年的发展时间。从这一方面讲其确实有功!是流过血的功臣!
可最终的张海超乐观地估计,自己最多活到40岁。他也知道,大部分尘肺病人,从患病到死亡,一般不会超过8年时间。“我现在对生活没有一点希望。我也不是赢家。只要人得了尘肺病,就不要谈未来。”做为流过血的功臣最终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其也许也是被国家看作一个立法推进的垫脚石而已,一上去了了就失去作用便弃之不管了!这本业是国家的责任导致其受到的二次伤害却永远的害了自己。这一方面讲可以说其又是法治建设的牺牲品!
张海超“开胸验肺”一事,其的确已牺牲自我的勇气挑战了整个国家司法行政部门的弊端,其精神可嘉,但最终还是受到尘肺以及“开胸”的双重伤害没有改变,不能说是国家社会的可悲!
作者声明:王巡生,潍坊专职律师,联系电话:13465726860。精于刑事、合同纠纷。本文只是根据基本的事实人物进行一般社会评论,不是对具体人、事物做出评价。如有冒犯,敬请谅解!并欢迎各界朋友同仁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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