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和病假相同吗
所谓医疗期,是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对患病的劳动者的一个特殊保护时期。具体可以看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即: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第四十一条(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医疗期是法律法规授予生病的劳动者的一把保护伞,在这个期间内,只要不是劳动者本人有过错,他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是不得被解除的。
而病假则是该生病的劳动者恢复健康所需要的实际休息时间。也就是说他不是一个法定的固定期间,而是根据每个生病的劳动者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对于这个期间,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劳动者保护措施主要是规定了具体的病假待遇。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病假并不等同于医疗期。如果一个劳动者法定的医疗期期满以后身体仍然不能康复,根据医生的诊断等仍然需要休息的,只要他符合本单位请病假的条件并履行了相应的请假手续,还可以继续休病假, 享受上表的病假待遇。
二、病假没有期限企业怎么办
如果病假是没有时间期限的,那么会不会出现某些员工一直请病假,公司还必须支付其一定的病假 ,给公司造成一定的负担?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担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的方式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因此,医疗期满以后,作为用人单位是有比较灵活的合同解除权的。
此外,建议用人单位完善休假制度,对于请病假的条件以及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比如:员工请病假应该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单,而且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必须是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