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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流产怎么办,女职工享有哪些产假待遇

此文章帮助了1660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流产怎么办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女职工流产应如何处理?

此处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是指下面两种情形:

一是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二胎的已婚女职工怀孕。应该说已婚女职工怀孕,不论其是第几次怀孕,均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只有怀孕后未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超生才算真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此类型的女职工怀孕后流产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因此,女职工享有一定时间的流产假,同时,女职工还应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是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流产。虽然未婚先孕并不必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如果怀孕女职工在流产前还未领取结婚证的,因其不具备计划生育政策中要具备夫妻关系的前提要件,其怀孕应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故其流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不过,从保护女职工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女职工只要有怀孕并流产的事实,也应当享受流产假,当然,其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报销相关费用,需要休养的时间,单位可以不发工资。当然,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流产了,单位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愿意给予女职工休病假并发放病假工资的,这应认定为单位处分了自己的权利,法律上还是予以认可的。

二、女职工享有哪些产假待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但是对具体实施情况,企业要引为注意。年假的时间根据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不同而有差异,比如累计一年但不足十年的,年休假是5天,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而不足20年的,年休假10天。企业要采取法定计算方法,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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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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