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如何做到合法用工
所谓“合法用工”就是企业在各种用工形式下的合同、规章制度、管理流程、管理习惯都符合劳动法律的要求。
合同既包括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书,也包括企业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业务外包协议等经济合同。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法》要求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八大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管理流程指的是《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在员工劳动关系管理中所必备的法定程序,包括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流程,即《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经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告知员工的流程:招聘管理、工时与加班、岗位变动、离职管理、解聘管理等6大主要流程。
合法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是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合法化的基础和平台,但仅有这个平台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效的执行,这就需要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具备既符合企业文化亦不脱离劳动法律体系框架的管理习惯。
二、企业如何实现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的核心,就是帮助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基础上寻求一个实现三能的解决方案,即: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在满足企业经营目标的前提下,选择灵活的用工形式,进而做到企业用工的合法化和灵活化,减少劳动争议发生,降低用工成本,同时在企业内部创造和谐的用工环境。以下是我们为一家跨国企业实施的灵活用工管理咨询项目,它可以帮助理解赉擘斯的设计思路:
1、采用多种用工形式解决用工形式单一,解决员工易进不易出的问题。
2、劳动合同类型多样化,长期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采用双轨制的用工形式,解决岗位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1)有明确时间期限或阶段性工作的员工,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注意不能约定试用期。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实行双轨制管理,即:劳动合同加岗位聘任协议。
(3)对于工作量不饱和的员工,可以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但是注意: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变单一式工资结构为复合式工资结构,解决工资能高不能低的问题。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等,同时制订各单元工资的支付办法。
4、根据工作性质的特点,变单一工时工作制为多种工时工作制。工时工作制包括: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后两种一般称之为特殊工时工作制。注意的问题是: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后,企业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