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其他  >  五险一金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此文章帮助了358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领取的保障其基本生活费用,是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的劳动者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不管失业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金按法定的应发额度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是有期限的,我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企业与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属于非职工意愿造成失业,所在企业参加了社会统筹的失业保险,并且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 年,职工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方法是,失业职工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 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 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 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后,如果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即可同时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 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街道(乡镇) 劳动保障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将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该职工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 劳动保障部门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根据该职工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而确定,最长时限不超过24 个月。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虽然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交相应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是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全部缴纳,而是与劳动者按比例缴纳。虽然劳动者缴纳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是长此以往,数字还是很大的。因此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全部缴纳,而自己一分不出的行为并不合理,用人单位对此要注意。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缴纳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和失业保险的交纳及管理等内容介绍。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