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包括哪几类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种类:
社会保险包括的险种有:企业职工基本、职工基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
部分省市正在试行推出: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
缴费工资的界定:法规规定:参保人的缴费工资是个人的实际工资额,但缴费上限不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限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缴费工资的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缴费工资的2%,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3、工伤保险是缴费工资的1-1.5%,按工作工种的危险程度定缴费比例。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缴费工资2%,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5、生育保险是缴费工资的0.5%,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二、企业能否与员工约定社保费自缴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4条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企业与员工约定社保费由个人缴纳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因担心招用的劳动者,特别是一些技术人员跳槽,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往往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有的把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随工资直接发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去缴纳,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