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
参保单位各按当年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各单位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凡要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须参加生育保险,才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反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
上述所称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市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第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第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第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第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第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