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怎样变更劳动合同
(一)预先做好制度设定:预先在规章制度中设计合同变更制度,例如规定调岗调薪条件、业绩考核的要求、待遇调整的具体方案、与特定岗位所匹配的员工身体素质等;
(二)完善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中规定可能出现条款变更和岗位调整等事项,并明确约定在用工双方协商后可对原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等;
(三)妥善处理合同变更出现的纠纷:由于员工不满劳动合同变更引发劳动争议时,前述(一)、(二)两点就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此外,用人单位应积极做好证据搜集和举证工作,需要对企业进行合同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说明。例如,企业客观经济情况的变化,调整岗位和降低薪水的客观迫切性以及员工身体健康状况、生理因素的变化,工作表现和业绩和考核结果等。如企业能充分合理举证,即便劳资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企业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避免相关法律责任。
二、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工作环境与劳动强度与原来签订合同时双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经大有不同,在此情况下,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有法可依,也是合情合理的。
变更劳动合同时,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自己的条件;
(三)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你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说明要修改的条款和变更理由,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答复时间。双方当事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并表示同意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即可就有关变更内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生效。
(四)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即取代原条款,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变更合同时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如果双方经过协商最后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依法你可要求解除合同,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你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