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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的发放形式有哪些,发不发年底双薪由谁决定?

此文章帮助了877人  作者:广州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年底双薪的发放形式有哪些

年底双薪发放形式关于年底双薪的发放,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

1、按比例拿双薪

有的企业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农历年底,公司将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奖金,奖金按比例计算,发给当年加入公司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出勤率不良、表现不好或者有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能获得此奖金。

2、发双薪前离职不享受双薪

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条,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

3、发不发双薪,企业规章说了算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底双薪,这不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如果没有明文规定,此前也没有惯例,劳动者就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而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二、发不发年底双薪由谁决定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也就是说,“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不同企业对年底双薪都有不同规定。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又有所不同,年底双薪是一年拿13个月工资,到了次年一月必须发,数额固定是一月工资。而年终奖发放时间不固定,每年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有所调整,数目都不一样,可能每个人获得的也不一样。所以,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时,不能将有关年底双薪的规定套用到年终奖上来。

目前,年底双薪劳动争议不在少数,一旦发生纠纷,仲裁委员会将要求企业提供公司方面的规定,而仲裁时将严格遵照这个规定。而公司规定也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订,且必须告知劳动者。

广州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现在产生的纠纷很多。依照我国法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试用期工资标准,才能在避免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试用期工资,企业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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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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