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其他  >  劳务派遣  >  新员工试用派遣如何规定,新员工试用派遣有何服务特点

新员工试用派遣如何规定,新员工试用派遣有何服务特点

此文章帮助了555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新员工试用派遣如何规定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最长试用期只有6个月。而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一个人的全面了解需要2年的时间(因为人的行为在短期内是可以伪装的),为了规避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时间太短,而又对新员工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用人单位可将新招聘员工(如技校生、中专生、大学专科生、本科生)劳动关系转移到红海公司,由红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对新员工的忠诚度、敬业精种、责任心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的了解、考察,可有效降低新员工使用风险。派遣形式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

二、新员工试用派遣的服务特点

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有助于用人单位对新员工的忠诚度、敬业度、责任心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产生的误差风险,可有效降低人事成本和新员工的使用风险。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及工会会费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现实中关于劳务派遣的劳动者相关报酬和权利的维护一直都争议不断,所以企业对该特殊劳动关系中的各自权利义务要通晓于心。另外,劳务派遣服务费和相关税金也是由用工单位支付。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劳务派遣的优劣势比较、劳务派遣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以及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