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外兼职损害公司利益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在外兼职,但是员工在外兼职的权利也进行了限制,即由于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防止员工在简直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事先做出规定,将兼职作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确适用法律规定,有效解决员工在外兼职的行为。
只要经用人单位提出,员工仍拒不改正其兼职行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处理时,需要企业提供可以证明该员工仍在外兼职的证据。
3、要求员工报告其就业状况,利用知情权解决员工兼职行为
如可在企业规章制度中作如下表述:“员工在外兼职的,视作严重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如果发现员工在外兼职,但事先未向企业报告的,企业则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通过避免利益冲突条款的约定,限制员工的兼职行为。
二、技术人员能兼职吗
为了协调处理好科技人员本职工作与业余兼职两者之间的关系,1988年1月18日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科技人员业余兼职问题做了系统而且具体的规定。《意见》第1条指出,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利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
《意见》第2条也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决定科技人员暂不兼职:
(1)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或者不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的;
(2)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
(3)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单位任务的;
(4)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应当回避在该单位兼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