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权利
此文章帮助了594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二、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及工会会费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现实中关于劳务派遣的劳动者相关报酬和权利的维护一直都争议不断,所以企业对该特殊劳动关系中的各自权利义务要通晓于心。另外,劳务派遣服务费和相关税金也是由用工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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