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
失业保险待遇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根据核定的期限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
二是随同失业保险金按月给付医疗补助;
三是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300元生育补助金;
四是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因参与犯罪导致死亡)的失业人员加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五是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就业培训和求职的失业人员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