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当地统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确定本地区的费率,但不能低于上述国家规定。
职工个人缴纳的2%本人工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6%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均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6%的工资总额的70%作为社会统筹基金。这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比率所乘以的基本计算数额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同时,为了体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和均衡性,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作了最高和最低限制,当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分别按300%和60%作为缴费基数。
二、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单位的缴费基数为该单位一个月或者一年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月或者一年发放给全体职工的所有工资。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一个月或者一年的工资。工资是指单位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是为补偿劳动者所消耗的体力或者脑力劳动而发给他们的劳动报酬。职工个人的工资一般以月计算,一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奖金,各种补贴和福利不计入职工个人的工资当中。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月代扣职工个人工资的1%。然后,把代扣的失业保险费和单位本身缴纳的2%的失业保险费一起存入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也不享受失业保险金。考虑到企业缴费基数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工资的部分,且工资总额不宜分割;对在企业工作时间较长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采取对工作满一定期限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补贴的办法,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