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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组成部分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此文章帮助了371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工资组成部分有哪些

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二、什么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那么是在什么情况下呢

1、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2、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公司!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要注意,有些用人单位先和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为期一到六个月不等,试用期合同不合法,《在劳动合同法》里面然算作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是用人单位i签订劳动合同后在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就是已经是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签订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现在产生的纠纷很多。依照我国法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试用期工资标准,才能在避免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试用期工资,企业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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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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