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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吗,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1058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单位可以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时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否则就是拖欠工资。但根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 [1995]226号)和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有两种情况除外,

1、由于不可抗力(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二、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正常,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了下列情况拖欠工资不属无故拖欠: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 391号)规定,企业无故拖欠、扣发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职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初步审理后认为应付未付,可采用部分裁决的形式裁决企业先行支付职工工资。企业对部分裁决不服,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向原仲裁委申请复议,复议维持部分裁决的,企业如不执行,职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现在产生的纠纷很多。依照我国法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试用期工资标准,才能在避免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试用期工资,企业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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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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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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