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人力资源案例  >  同居产子请产假为何遭拒,未婚先孕的职工享有产假吗?

同居产子请产假为何遭拒,未婚先孕的职工享有产假吗?

此文章帮助了382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同居产子请产假为何遭拒

小赵是外来务工人员,他的女友在一商场做售货员,两人同居已有两年,2009年4月初小赵的女友在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小赵来到商场为其女友请产假,却遭到拒绝,并告知其女友休息期间,商场将扣发工资。小赵百思不得其解,与商场负责人争论起来,却没有得到解决。小赵来到司法所请求法律帮助。

未婚先孕的职工享有产假吗

南苑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听了小赵的讲述后,对他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因此,女职工在没有建立合法婚姻的前提下,生育子女,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小赵与女友属于未婚生育,显然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因此她生育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劳动部工资局回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因此,小赵女友不能够享受产假。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劳资纠纷案例、竞业限制纠纷案例、劳动争议案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工伤事故纠纷案例、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劳动合同变更案例等。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