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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什么,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54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是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第一道程序,因而也是劳动合同管理中首要的和关键的环节。从实践看,许多争议都是在劳动合同订立时隐藏下来的。因此,这个关口把住了,就能有效地避免无效劳动合同的出现,防止劳动合同争议的发生,稳定劳动关系。

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法》和有关的政策法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问题尤为重要。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切实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首先是协商。没有协商就不可能有一致。企业向劳动提出拟定的劳动合同草案后,必须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时间来考虑,劳动者有权对劳动合同草案的条款进行修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企业不得把劳动合同订立成“不平等条约”。即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给劳动者协商时间。

(2)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查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其他能够证明劳动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防止因使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一方不得由他人代替。劳动合同必须由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人签订,企业让工会主席、车间主任或其他人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4)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书未经劳动者签字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少企业的劳动合同书都是企业一方代表签字,而且不发给劳动一份合同书,这种合同也是无效劳动合同。

(5)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6)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应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5点规定:①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约定。②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③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分别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④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⑤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7)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8)企业在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草案的同时,必须向劳动者提供或详细介绍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劳动规章是劳动合同的附件,有许多内容在合同中不作详细约定,而属于劳动规章的内容。但劳动规章不需要同劳动者协商一致,只是让劳动者了解明确这些内容:因为劳动合同履行、解除的许多内容是以劳动规章作依据。发生争议后的处理也往往以劳动规章作依据。所以,必须在订立合同时就让劳动者清楚劳动规章的内容。

(9)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违约金和赔偿金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或违约金,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订立合同时,企业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补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等有关规定。

(10)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须用中文书写,亦可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必须一致,中文合同文本为正本。合同鉴证机关只鉴证中文合同。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基于保护企业利益的需要,企业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就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有些企业因对新员工能力及态度不了解,在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这就使得企业需要向该员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还会被视为与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签合同后,尽可能在试用期内决定员工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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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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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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