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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就发生劳动争议,试用期条款有哪些特殊规定?

2017年06月01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邢洋律师
邢洋律师
导读:刚入职就发生劳动争议,试用期是随着劳动关系而产生,先有劳动合同才会有试用期,有些用人单位以试用期认为劳动者不符合相关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要承担试用期的相关劳动报酬和补偿。试用期条款有哪些特殊规定?法邦网为您解答。

刚入职就发生劳动争议

据央广网报道,北京一中院曾对涉及初入职人员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北京一中院二审审理李女士与银网物业公司的劳动争议案。李女士入职银网物业公司担任行政人事主管,在试用期内刚工作一个月,公司就以她严重失职为由和她解除劳动合同。李女士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认定银网物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银网物业公司不服提出了上诉,上诉到一中院。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相关事实进行了陈述。法院庭审调查发现,李女士被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公司说她在填报入职审批表时有问题,存在重大失误。而李女士提供证据表明,有问题的审批表是在她入职前的工作人员填报的,而恰恰是她发现了错误,进行了纠正。后来因为公司领导层对相关问题意见不一致,就以她不符合入职条件为由,解除与她的合同关系。公司提出她存在重大失误是不想做相应的赔偿。

最后,二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认为李女士存在重大失误,没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认为解除合同是违法的,于是维持一审判决,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驳回了用人单位的上诉请求。

试用期条款有哪些特殊规定?

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

其中的特殊规定包括: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反复试用。

2、不得约定试用期的三种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非全日制用工。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是另行计算。

4、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5、试用期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者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任:

①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②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关于“刚入职就发生劳动争议,试用期条款有哪些特殊规定?”初入职人员要树立合同意识,正确认识试用期条款的性质和作用,用人单位应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类似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期尽早解决问题。

(邢洋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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