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歌唱家之子李某强奸案被媒体曝光后,一直处于舆论的漩涡。近日梦鸽控告函称原告杨某某主动为李某等人手淫促成性交易,使该案又变得扑朔迷离。
控告函所称在包房里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李某等人的下体,酒吧值班经理当场对李某等人表示杨某某可以出台,以前已经多次出过台。李某等人走出酒吧开车离开时,值班经理带着杨某某、徐某某追出来,最后上了其中魏某某(李某朋友)的车,上车后值班经理当着魏某某的面对杨某说:“今天晚上陪他们”,杨某当即表示:“我听你的”。根据控告函所称的事实分析,杨某某在包房抚摸李某等人下体进行挑逗,而不是专为某一个特定的人服务,以及听从值班经理所说出台“陪他们”,而不是专门陪某一个特定的人,极有可能说明杨某某已经明知并同意此次出台是为李某等人提供性服务。李某等人进入湖北大厦某房间后,主动帮助李某等人进行手淫,而不是单独为其中某个人抚摸或手淫,也说明杨某某在以行动来配合这种明知与同意。如果此控告内容据被认定为事实,那李某的行为则极有可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机关对于控告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具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应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制作《不立案决定书》。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上诉主体不服人民法院没有生效的第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上诉的,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向有关机关提供事实并欲使他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因提供事实确凿李某罪责认定可能被改变,再就是控告人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由于控告函涉及该案诸多定罪量刑的关键,故梦鸽女士此次控告结果如何,李某案到底如何定罪量刑,该案能否引起二审甚至申诉程序等等,加之梦鸽女士又控告酒吧有关人员涉嫌敲诈勒索,杨某某是否涉及其中,有关人员是否涉嫌敲诈勒索以及最终对李某强奸案定罪量刑造成多大影响。该控告结果如何,李某一方是否还有其他猛料爆出,无疑使李某强奸罪案变得更加跌宕起伏与扑朔迷离。
特别提示,本文仅根据梦鸽女士控告函所讲的内容而分析,内容源自凤凰娱乐,最终应以有关机关对该案认定的证据事实及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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