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包括哪些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如何申领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尽管可以在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节余中支付,由于此时失业人员已不交纳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必然数量有限,很难保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为此,《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应包括对失业人员就医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医疗补助金标准的确定,《失业保险条例》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和失业人员的实际状况,确定本地区的医疗补助金标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本地区的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