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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怎么发放,工资可以不按月发放吗?

此文章帮助了590人  作者:大连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农民工工资怎么发放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筑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工资可以不按月发放吗

多数用人单位是按月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的何时发放工资。但是不同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经营需要,也有不同的财务政策和财务惯例。因此法律允许用人单位支付周薪、日薪、甚至时薪。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不能长于一个月,即不可以按季支付薪水。也不可以付薪日为节假日为由拖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员工来说,用人单位应按其与员工的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如果说薪水支付的周期不能长于一个月,那么年薪是不是不合法呢?不是,年薪是对一年中劳动报酬的约定,但是在具体的支付问题上,则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月预付工资,在年终结算,绝对不可以在年度结束后才向员工支付工资。

大连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现在产生的纠纷很多。依照我国法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试用期工资标准,才能在避免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试用期工资,企业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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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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