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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此文章帮助了509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院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同国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及其以领取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乡镇企业及其劳动者是否执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其主要原因是乡镇企业中的劳动者比较复杂,有相当部分的劳动者是亦农亦工的农民,其生活来源是多种渠道。

二、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参考政府统计部分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一般应等于当地社会低保和失业保险标准,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考虑同一地区不同区域和行业的特点,对不同经济发展区域和行业,可确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对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应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是按月确定,也可按周,日或小时确定,各种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转换。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所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或提成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最低工资不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再从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中扣除由劳动者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而是由用人单位另外支付这笔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金额应是最低工资的标准。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最低工资制度实施统一管理。最低工资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应自批准之日起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报纸上发布。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现在产生的纠纷很多。依照我国法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试用期工资标准,才能在避免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试用期工资,企业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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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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