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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问题,员工怀孕应该享有哪些待遇呢?

咨询时间: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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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公司管理人事的工作人员,有一名员工已经怀孕6个月了,马上就要面临产假的问题,我对这些不是很了解,请问员工怀孕应该享有哪些待遇呢,能不能给我做一下具体的介绍,让我有个了解。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员工怀孕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7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在本案中,张小姐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该公司不能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妇女只有产期有法律规定。

其他的规定要看单位不同。我们单位是怀孕4个月后每个月有1天的带薪假,产假是产前15天,产后75天。

从生产到孩子满6个月,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一起休也可半个小时半个小时的休。

不过怀孕前期想休息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所以还需要你问下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

其实上班也挺好的,我怀孕6个多月了,一直在上班,单位人说说笑笑可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免得早期难受思想压力大没地方发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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