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什么是补休?单位之前让员工加班了3天,但是由于经费问题现在不想支付加班费。想问下,加班后可以通过补休来取消支付加班费吗?这样可以为单位节约很大一笔费用的。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加班方面的问题。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
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加班费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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