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现在正在研制一个新的产品,为了保密就应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同行建议我们签竞业限制合同,那么我想请问下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于竞业禁止有什么区别?帮我解答一下吧,谢谢了。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竞业限制方面的问题。
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和竞业限制虽有着密切联系,但二者在实质上还是有较大区别。
一、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
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
二、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
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其中是包括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的。
三、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经理任职期间,后者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若干时间。
四、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竞业限制方面的问题,如果您看了还是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