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每个月给员工发2000块的工资,但是因为元旦的时候我又给他们发了300块的节日费,请问1月份的工资我能扣除这300块,只发1700块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能不能代扣员工的工资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的工资有关问题。
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一般来说,节日费是每个公司在节假日单独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性费用,应该是不能包含在工资里的。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
因此,单位代扣员工的工资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