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对于企业自身拥有的商业秘密,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呢?还有啊,如果企业要求了员工保密的话,那企业要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首先,企业可以直接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其次,企业还可以在同职工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以约束员工保守商业秘密。
那么企业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是否应当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呢?这个问题法律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从商业秘密的性质来看,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也是劳动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企业无需支付保密费。
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
与绝对权相对应的是绝对义务的履行,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
保守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不同,竞业限制是企业对劳动者离职后工作权利的限制。
为了弥补劳动者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保守商业秘密是劳动者的劳动义务之一,员工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受时间、地域和范围的限制,并应当诚实信用谨慎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随时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