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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什么法定义务?

咨询时间:20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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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现在单位经营状态不是很好,已经依法宣告破产了。单位很多员工都嚷嚷着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我想问一下,单位破产也是逼不得已的,必须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吗?

覃俊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什么法定义务”这个问题。

一、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收受主体的恒定性及资金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方向的流动等方面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单方性。

二、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

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三、经济补偿金给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附随义务而非责任。

有学者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性质定位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显属不当。

法律义务是行为主体依照法律规则而必为或不为的带有应当性的行为,法律责任则是行为主体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必须承担的带有应当性的不利后果。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行使预告解除权时附加设定的一种法律义务,不存在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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