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一家玩具厂加工公司,现在有一个员工因为长期身体不适,身体有病完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因此,单位想要解雇他。这种情形下应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问题。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以下几种标准补偿:
一、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二、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