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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什么,哪些情况下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咨询时间:201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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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你好,我们公司是最近才成立的,在网上找了几个劳动合同的范本,发现其中都有经济补偿金的条款,究竟经济补偿金是什么?企业在哪些情况下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希望可以尽快得到回答。

蒋秀丽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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