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外援训练猝死
据北京晚报6月5日报道,从北京北控足球俱乐部传来不幸消息:现效力于中甲北控队的科特迪瓦外援谢克·蒂奥特在当天训练时因身体突然不适出现晕厥,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事发6月5日傍晚6时到7时之间。由于6月3日北控队刚刚进行了一场联赛,所以事发当天的训练以恢复和放松为主,训练量并不大。但前几分钟还与几个队友开玩笑打闹的蒂奥特在训练中却突然倒地不起。在发现情况不对后,队医马上开始对蒂奥特展开急救,为其做心肺功能复苏,并通知救护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送往北京地坛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未能挽救蒂奥特的生命。
国际足联一份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足球购买外援的花费排名世界第五。中国购买力急剧蹿升。国际足联的这份报告是来自其转会匹配系统的数据。2016年,中国俱乐部共在国际市场上签下159位球员,涉及金额4.513亿美元,是其他亚洲各国联赛之和的3.44倍。
能不能算工伤?
《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第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运动员由中国足协认定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从未在中国足协以外的国家协会的俱乐部注册。二、运动员根据中国足协转会规定从国内一俱乐部转会到国内另一俱乐部。三、外籍运动员(指拥有国际足联其他会员协会会籍,即在这些会员协会注册的运动员):1、从一国家协会的俱乐部转会到中国足协所辖的俱乐部;2、执有原俱乐部所在国家协会签发的国际转会证明;3、未受到国际足联或其效力俱乐部的国家足协的任何处罚;4、未有违约现象。”
职业足球运动员与职业足球俱乐部具有劳动关系的属性,作为劳动法中的特殊劳动者,应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一般来说,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上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一、认定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事件中外援运动员与俱乐部签的合同,一般可以视为是劳务合同,当其在比赛、训练中死亡,属于工伤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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