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的报道,为了那个尾数555555、99999的手机号,林鹏喜在查看了“卖卡人”的身份证后便向他购买这两个靓号,分别花了38800元、15250元购买。不久,他到潮州 市某通讯运营商营业厅凭密码补办了这两个号码的SIM卡,进行了实名登记。“我以为这样,这两个号码就属于我了。”林鹏喜说。可还不到两个星期,林鹏喜就收到了通讯运营商的通知。“说我刚刚实名登记的手机靓号涉嫌纠纷,还得进一步核实该号码的唯一合法使用权。” 但还没有搞清楚究竟是什么状况,林鹏喜花了5.4万多元买的手机靓号就被停机了。“凭身份证实名登记的手机卡还不是我的?”被停机的林鹏喜十分气愤,他申诉到潮州市工商局。工商部门答复称,有其他客户报警说这两个手机靓号被盗用,已立案侦查。虽然申诉被受理,工商部门启动调解程序,但通讯运营商却拒绝与林鹏喜调解。“一直僵持到现在。”
3月5日,林鹏喜在一份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得知,潮州警方在不久前结束了对有市民报警手机靓号被盗的案件侦查。 原来,林鹏喜购买的“555555”、“99999”手机靓号是他人被盗号码。目前“盗号者”罗某已经落网,并被潮州警方刑拘,他的文化程度仅仅是小学。 警方查明,罗某伙同他人,在2010年及2011年先后利用假身份证“非法获取多个手机卡相关信息等材料,非法对号码进行密码重置并恶意补办新卡”。而“盗号者”的作案地,包括了广州、珠海和潮州三市,盗得靓号补办新卡后就以高价出售。 “盗号者”盗取他人4个手机靓号,转手卖出获利超过10万元。 潮州市检察机关已以涉嫌诈骗罪,对“盗号者”罗某提起公诉。而如果靓号被盗又如何呢?珠海被盗走“88888”尾数靓号的郭小姐就成功通过法院起诉确定了她对于这个手机号码卡的所有权。而花费5.4万多元买到手机号却“一场空”。林鹏喜不认为自己是“盗号者”的受害者,而是“补领卡程序有问题的运营商的受害者”,他表示将起诉运营商赔偿自己的损失。
另外据北京晨报报道,2001年,吴先生在被告某通信公司下属的营业厅购买了尾号为66666的手机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名自称是吴先生的人出具转户承诺函并将该号码 转户到自己名下,其实就是盗号后又以10.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崔先生。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崔先生受让该号码符合我国《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有关规定,有权合法占有、使用该号码,原占有人吴先生无权要求善意取得人崔先生返还该号码。最终,法院驳回吴先生要求确认被告王先生与崔先生之间的转户行为及转户承诺函无效、要求三被告将该号码返还给其使用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的诉讼请求。
对此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杨东律师表示,上述二个案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就是盗窃的靓号是否能够主张善意取得?显然,广州和北京的法院观点不一样。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杨东律师认为虽然物权法未明确有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但从立法的精神上来看,盗窃物应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来是保护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二来也是抑制盗窃销赃行为。有条件适用可以参照物权法关于对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具体是指如果原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回复请求权,或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了回复请求权,并向善意占有人支付相应的价金的,那么该盗窃物就不应当属于善意占有人所有。而至于支付相应价金的损失,可以向盗窃者主张赔偿。
在炒卖靓号的市场鱼龙混杂,很多人为了一个手机靓号,一掷千金在所不惜,但有时候买来的不仅是靓号,还有可能是纠纷。因此,购买手机靓号需谨慎,有条件的也可以委托律师设计购买方案,以防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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